近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18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起来看看。
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

- 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2018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 艺术类
- 科技类
- 其他类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外籍华人的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下同);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100米与跳远,艺术类中的独奏与协奏,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等)可累计加分。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杭州市区2018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附件5,以下简称《登记表》),申请加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的《登记表》须经市体育局审核盖章)与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一并交所在初中学校。
2.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港澳籍考生,由市外侨办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审核时间及所需材料见附件4);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处室(单位)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及申请加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考生交所在初中学校。
初中学校负责将本校上述符合1、2两类别项目加分条件的考生相关材料(《登记表》、有关证明材料等)汇总造册交区教育局(社发局),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汇总后于4月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公示、核准后加分。
3.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无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交所在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负责汇总每位申请加分考生的相关信息(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后连同《登记表》交区教育局(社发局),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汇总后于4月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经与公安人口数据库核实民族身份,市教育局公示、核准后加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台籍考生(带《登记表》以及台胞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和军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3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9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杭州大厦D座附近),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市教育局公示、核准后加分。
市教育局提醒:为响应省市政府“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方便考生家长办理手续,今年的“三侨”子女、外籍华人的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申请程序跟往年相比有了一定的变化,有些只需要跑一个窗口,有些甚至不用跑了,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务必注意材料的提交的地方哦。
文章来源: 教育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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