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书法课教材的不同定位和“审美居先”的美育立场——以《书法课》为案例。2011年,教育部发文《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2011}4号),明确提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概念和要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名称上特意把“写字课”改名为“书法课”;并开始倡导“书法进课堂”,规定中小学都要开书法课。它包含了两个涵义:
第一,通过课程,要中小学生人人会写书法(所以改名为“书法课”而不仅仅是会写字),和原来的习字课(民国时期)和写字课(建国以后)相比,减弱了技能上的要求强度,多了一个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文艺)和追求汉字书法之美并初步体悟感受整体传统文化之美的目标,要求更高了。
第二,既然特意要费力气改课名为“书法课”,那就必须区别于原有的“写字课”模式。书法是艺术修为,而写字是文化目标。过去写字课不独立成科,归属于语文课,作为学习语文识文断字的“识、读、写”基本功的一个组成部分(占三者之一);那么既然要改名,今天的“书法课”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艺术类课程,与音乐美术舞蹈并肩而立——是“美育”而不是知识、技能传授的立足点。书法课的上课教师也当然不应该是习惯上的语文老师兼差;“术业有专攻”,在互联网键盘打拼音或今后的网课慕课还有语音及视频上课时代,许多语文课教师即使自己的写字能力也十分弱,而书法能力肯定是达不到起码的及格线的;这是客观事实,不必讳言。
要各中小学统一专设“美育”性质的书法课教师岗位,当然是很难的;而今天的语文课教师,要胜任写字课已是大不易,要再上新的“书法课”(艺术课)更是无法应对。所以“书法进课堂”步履艰难,目前看来,仍然是一个成效未彰的美好愿望;可以在个别发达地区有一些效果,但离全国统一配置则还很遥远。当然,教师和教学已经是一个大瓶颈。而教材的编写和实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更大而难以逾越。
当下的教材,是“习字”课教材?还是书法艺术课教材?顾名思义,从名实相副上说,既然已经把“写字课”改为“书法课”了;那么今天中小学所使用的教材,当然应该是“书法课”教材。其特征应该是重在弘扬汉字之“美育”,而不是练习“写字”之技能。
但统观今天我们的十余种教育部审定的“书法课”教材,绝大多数都是旧模版旧视角,只习惯于原有的熟悉的“写字”内容,而对于“书法”审美、“美育”却漠不关心或偶尔涉及;也即是说,总体上还是“老方一帖”,还是在走五六十年前书法就是写毛笔字的老路。
兹举2014年教育部审查通过的部颁“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书法练习指导(实验)》教材数种目录,以见大概和所采取的授课立场:
北师大出版社的教材,第一单元第1课[斜钩],第2课[卧钩],第3课[竖弯钩],第4课[横折钩],第二单元第5课[提],第6课[竖提],第7课[撇点],第8课[集字练习]。第三单元第9课[两横并排],第10课[两竖并列],第11课[横竖组合],第12课[撇捺组合]……目长不赘引。
人民美术出版社的教材,第一单元“横、竖的书写变化”中,第1课[长横],第2课[短横],第3课[左尖横],第4课[横的组合],第5课[曲头竖],第6课[弧竖],第7课[竖的组合]。第二单元“撇、捺、点的书写变化”……目长不赘引。
华文出版社的教材,第一单元第1课[月字旁],第2课[火字旁],第3课[提土旁、王字旁],第4课[口字旁]……目长不赘引。
我们在此中看到的,是一种字怎么写,笔画怎么写的技能型意识,要么是笔画书写规则,要么是部首偏旁规则,这些,都是教汉字书写时由语文老师在“识读写”时必须要讲的内容,它重在汉字书写时对笔画字形的技术行为指示,但却很少对书法审美形态感受能力的培养,换言之,它们多是技能操作型的、而不是审美观赏型的。虽然也有如把“横”笔分成长横短横左尖横等对线条的形的关注,与写字相比,在对“形”的区分把握上已有进步;但最后落脚到的,还是重在“写好”而不是“看懂”。它还是偏向于文化技能型的;还是与过去“习字课”(与过去语文课归属)相同或相近的立场。
真正的“书法课”;艺术审美和美育的“书法课”;又要面向儿童与中小学生的初学者,或许还要同时兼顾成人爱好者需要的入门级的“书法课“;还要面对互联网时代和今后语音时代视频时代人工智能时代的“书法课”;究竟应该呈现出什么样的形态呢?
检诸上引的目前许多“书法课”教材,固然有许多优点,在教育学家和书法家们的努力下,编写水平、系统化程度和严密性都很高。但归根到底,在基本立场上即“写字”还是“书法”上,仍然体现不出一个新时代的新思维还有新视角——或曰唯有我们这个互联网信息时代、人工智能时代的新的出发点。
基于对现状的基本评估,在区分“写字”与“书法”之不同,区别“写字基础”与“书法基础”即“美育”的对比讨论之下,我们萌发了自己来着手编一套《书法课》教材(含小学3~6年级书法课内容、也包括成人学书法的社会教育内容)。既然大多还摆脱不掉清末以来“习字课”的桎梏,而我们又恰逢一个“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大时代,它应该包含当今时代已经有两个极为关键的变化的新内容:
一是书法成为纯艺术、视觉艺术即“观赏艺术”,进入艺术竞技时代和“展厅文化”时代,这是五千年书法史中所未有的。不管我们愿不愿意,它就是一个客观存在,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严峻甚至冷酷的现实。你可以欢呼雀跃,也可以深恶痛绝;但它还是在那儿,不会因你的态度而改变。
二是书写进入互联网键盘拼音时代,在今后会更进入语音和视频时代,实用书写的社会需求功能会被迅速弱化,甚至可能走向消亡,书法的实用基础不再被重视,而它的审美、美育功能却会越来越成为主导因素。这同样是五千年书法史中所未有的。它也是一个事实,无法改变。
当然,还有一个即时的变化也不可忽视:最近几年国家为了推动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相匹配的文化建设而提出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体制构建、和对社会各阶层公众的“文明素质提升”教育的时代需求。它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书法挑战:不限于儿童少年的中小学生上课;要面向社会全体公民(市民和村民)主要是成年人进行书法式的“美育”普及推广。相比于音、舞、画、剧、雕、影视各个艺术门类,书法因其最传统、又因为紧紧衔接于汉字文化,在诸艺术中最能直接代表中华文明,而具有先天的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请注意,它肯定不自限于学文化式的“习字”技能,它也不是少数人的专业艺术创作,“文明实践”的定位,必然是书法“美育”而不是创作。
——面向全民,又是艺术之美。这是我们编写教材时的指导思想。它兼任“书法进课堂”适用于中小学生的学校教育,又适用于“文明实践”面向全体公民文明素质和审美能力养成的社会教育,要在这两方面都能通用兼顾,确实是一个大大的难题和时代性挑战。
首先是分期编排。教育部纲要提到,小学三、四、五、六这四个年级要开书法课。但每周一节课,基本无法练习,小学生本身注意力不集中,行动不太有条理,纸一铺开,准备工作完成,就到了下课铃响了。这样“形式主义”的书法课上练习,真还不如用书法课的有限时间来开启智慧、培养“美感”、追求成功的期望;寻找自己感兴趣的目标、体验书法挥毫的游戏式快乐。而把耗时耗力的反复练习放在课后。至于学校以外的书法“美育”普及推广空间,如社会上的成年人社区教室、培训书塾或老年大学、干部进修,更是有着对生活美与艺术美的渴求,以书法来完成这种渴望与追求,更需要科学合理的层级与步骤设计。
基于此,我们《书法课》教材首先依照中小学课堂教学的框架为依据、以求作为基准而方便衔接。遂有了一个由低向高、循序渐进的层级规范:
1.学校课堂的三年级(上下),对应于社会文明教育的[启蒙]级(上下)。
2.学校课堂的四年级(上下),对应于社会文明教育的[入门]级(上下)。
3.学校课堂的五年级(上下),对应于社会文明教育的[基础]级(上下)。
4.学校课堂的六年级(上下),对应于社会文明教育的[提升]级(上下)。
以“美育”和“审美居先”为基本定位,比如在8册教材中[启蒙上]的内容中,第一单元是“笔墨之乐”,强调它是快乐学习,第二单元是“笔画之美”,从一开始就引出“美”的视角,第三单元则是“笔画之妙”。
而在[启蒙下]的内容中,讲“毛笔运行”不取技法动作的原有立场;而是提出“笔锋”“行笔快慢”“线形变化”“线质美感”等,重在提示直观看得见的线条形态以符合观赏、审美的原则,而对技法要领不作琐碎的刚性规则说明。
在[入门上]中,第一单元“汉字与部件”:分为“瘦身”“变形”“伸展”“重叠”,讲授时完全可以对应引喻于小学生日常生活经验和成人的快速理解。
在[入门下]中,提出“汉字构建之美”,并引入“地基”“墙壁”“顶盖”“四围”以及书法(汉字)结构中的胖瘦、高矮、宽窄、长短、离合、同行、穿插、堆积等的形象解读。
其后的[基础][提升]各上下册共4册,这样的范例更多。不赘。
在《书法课》的编写过程中,针对过去的“写字”技能训练的思路,我们始终把握一个新的“美育”的立场,和“审美居先”的宗旨。所有的写字内容和技法要领,只有在提高书法审美能力方面有贡献,我们才会强调它。如果只是对语文课有帮助,我们一般不引为重点。因为那样的内容,有语文课和写字课已足矣;用不着“书法课”来越俎代庖。
依此,又确立了几个原则:
1.经典居先、审美居先
首先,是绝对重视书法古代经典的价值。如果说其他艺术的学习,可以有温习古代名作和向大自然取法(如体验生活、写生等)多种渠道,那么书法学习,只有经典一条道路。不通过书写和书写以上的书法美感获取,认真学习甲金碑帖篆隶楷草的名家精品之作,我们找不到其他的进路。因此,在书法学习和“美育”“审美居先”的立场上,我们的这个“美”,是有特指的。它就是指经典法帖。因此,我们在指导和授课过程中,颜柳欧赵、锺张“二王”,秦碣汉石、宋元札册,只有它们,才是“美”,是“美育”的核心内容。出于个人经验和趣味的自由体,甚至清代曲解古典而形成的馆阁体,甚至已经为书法史部分承认的六朝隋唐写经体,这些也许作为书法文物价值,是十分珍贵而重要的。但在我们的《书法课》和“美育”式基础教学格局中,它们仍然难以作为经典范本被认可。
以历代经典为核心,通过《书法课》的编写、教学实践,建立书法独有的审美:美感分类系统和“美育”系统;在教学传授过程中,由“审美居先”主导而不是“技能居先”。对写字技能的重视,必须是作为书法“审美居先”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感性理解而存在,而不是“审美”附从于写字。
2.“书法美意识”、“线条美意识”的养成
在写字和书法的主次、重轻、表里关系处理中,必须强调书法美的基准比较作用和核心引导作用。一切都以“书法美”为旨取。比如,在写字的传统旧有立场上看,小学的六年学习,1~2年级是写字尤其是练习钢笔字的阶段,3~6年级才是毛笔书法的阶段。这符合由初取精、由低向高、由下往上的循序渐进的事物生长和发展规则。对一个一年级小学生而言,初学入手就写毛笔书法,也的确是难度太大。但坊间由此得出结论,以为只要1~2年级钢笔字写得好,3~6年级毛笔书法一定是水涨船高,越来越好,这却是一个认识上极大的误区。事实上,从文化学习的角度看,写好钢笔字有助于应用便利又有整齐美观之优,自是我们要追求的。但在小学生成长过程中,尤其是成年人学书法艺术时,常常会有钢笔字写得越好,而书法写得反而越差的情况。因为用钢笔字的意识看书法,对字形间架会有敏感;但对于书法美中的线条、用笔、弹性、力度、立体感等,会更缺乏理解,会反而比一般学书者更迟钝更缺少感受和体悟能力。所以,会有不少钢笔字名家烜赫一时,但在进入书法创作领域中,却多数体现出捉襟见肘顾此失彼。也有一些书法家,看其技法,几乎是在用钢笔字动作意识来写书法,很难获得行内认可——亦即是说,在“书法美育”的背景规定下,长期从事实用写字、钢笔字学习,取得丰富经验,有时反而会起反作用,与真正的书法“审美居先”的艺术目标渐行渐远。
3.先线条后间架的审美侧重
在书法中,“笔画”线条和“间架”结构,是两大构成要素。若分而论之:字形间架结构,是“书法”和“写字”所共享的;汉字要字形间架,书法也要字形间架。但线条笔画,却是“写字”不重视而“书法”却视为生命线的。汉字当然要由笔画构成,但书写汉字、辨识汉字,没有线条美的表达,汉字照样还是汉字,写字也照样还是写字。比如我们看报刊书籍印刷体上的汉字,都是固定的机械笔画线条;不讲书法的笔法线条美,但并不妨碍它仍然是汉字。又比如钢笔字,线条有些微的提按顿挫,但因为是硬笔工具所限,以线条美为核心的艺术表现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只要顾及字形间架即可。但书法艺术之美,其核心内容,正是线条和笔法。
所以,我们在《书法课》第一册[启蒙上]开宗明义第一篇,就是“笔墨之乐”“笔画之美”“笔画之妙”。同课第二册[启蒙下]继之又是讲线条的“笔锋”“行笔快慢”“线形变化”“线质美感”。只有在第三册“入门”级的内容中,才开始涉及关于汉字书法间架的“部件”组织意识和“构建之美”的问题。在其中,《书法课》希望在教学中,率先植入小学生和成人初学者头脑意识中的,是“线条”。“书法美”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正是这个“线条”和它生成背后的“用笔”“笔法”。实用“写字”的目的,是追求便捷、快速、易写、简要,倘是书法的用笔线条表现越丰富,反而麻烦越大;既不便捷,也不快速,于实用毫无意义。“写字”是不需要这样的目标的。但它却是书法艺术赖以成立的生命线。
概言之,写字的间架是“正字”,而书法的线条才是“书美”。后者是书法的抽象艺术美的精髓。
4.临帖是根本
在《书法课》的编排体例中,提出任何一种审美典范和分析必有它的依据,都必须依靠古代经典,亦即是说,书法艺术“美育”是建立在书法引经据典、即“言必称希腊”的审美基础之上。这是书法这门艺术在审美上的特有的立场。
之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正是因为一般日常应用式写字人人都能写,它太没有专业门槛与边界,良莠不齐是它与生俱来的遗传因子。所以反过来,我们反而特别重视筑基于经典的专业性。
只要不是文盲,每个人都会写字,自己感觉写得端正整齐,或扭捏作态,或炫奇斗巧,或低俗庸常,就会认为自己也可以写字(写书法),或距离书法家也许不远了。临帖是一件枯燥的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许多成年人坚持不下来。但自己随手写自由体,畅心悦情,写得时间长了,有了略微的书写经验(而不是书法经验),感觉可以自成一体了。但从浩瀚博大的书法艺术大美的角度看,可能连门儿还没进入。于是,在我们的书法“美育”中,临帖乃成了不可动摇的项目首选。“书法美”是一个非常高端的存在,它又很抽象;不经专门学习训练,轻易不能获得感受、理解和吸收。如果连书法的“美”是什么?在哪里?都不知道,仅凭无规无矩自说自话的“自由体”和未经训练的世俗粗浅的认识,怎么找得到“书法美”的精髓?但这不正是书法“美育”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吗?
所以,在书法学习中必须尊重规律,不自以为是,认真临帖,远离自由体和自我居尊无视经典。临帖不仅是学写字。若是写字,描红仿书大楷标准字即可,并不需要颜柳欧赵,如果写这么多颜柳欧赵千变万化的风格,于实用“写字”而言反而徒增混乱。故尔,临帖学经典,是学习“书法美”的丰富表达、是几千年来积累而成的充沛的艺术语言(形式或技巧)和艺术表现力。
《书法课》“审美居先”的努力,在教学手段使用上,首先即在于取法于“临帖”和认真学习古典,以古典为宗。找到书法美的真谛,然后通过学习,感受它、体验它、领悟它、再现它。这个过程,就是“美育”实施的过程——将来是否能成为书法家?这要看本人的才能、造化和机遇;但至少,通过临帖和贴近经典,你肯定会成为一个称职的懂行者:首先“看得懂”“讲得透”,也许还能“写得好”。
“美育”“审美居先”:今后书法学习的正途。
《书法课》8册的编成、出版和使用,是书法“美育”倡导的一次重要实践。我们在编撰中,共设立了四个突出“审美居先”原则的对应表述:
1.先线条后间架。
2.先拟喻后仿形。
3.先风格后体式。
4.先造型后正字。
这四项,都是在“写字”和“书法”之间,更明显倾向于“书法”审美能力养成的新时代目标。它们之间的对比关系是:比字形结构更重要的是线条“居先”;以美感“拟喻”体现想象力而不是技术仿形;审美立场指向“风格”个性而不是久成规范的字体书体;“看字是字?看字不是字”的“造型”意识;对它们的反复强调,是旨在精心塑造书法审美和“美育”的艺术基础——过去我们不曾意识到也不重视的书法艺术基础。
实用写字是书法的生存基础和物理基础,但古代书法经典才是书法的艺术基础。为日常应用的写字基础的标准是可以自拟的、只讲求使用合理性的;书法之艺术基础的标准,则是由先贤和传统经典给定的、审美的、“美育”的。过去我们只看到书法的实用写字基础,以为它就是书法艺术的全部基础和唯一基础,却忘了书法作为艺术必然会拥有自己的美育基础。而“美育”基础这一环的缺失,直接导致了新时期以来中国书法虽拥有兴旺发达的大好形势,但也不乏审美混乱,江湖气横行和写字“俗书”充斥的弊端。各种江湖杂耍横行肆虐。我们通常的认识逻辑是,因为“书法是写字”,“写字=书法”,那么只要是写字,当然就可以自诩是“书法”。吴昌硕、沈曾植、于右任、沈尹默、启功、沙孟海、林散之是写字,我也是写字呀!虽然有高下之分,但我也可以自认为是书法艺术吧?因为它们在行为方式上并无差异;如果再借助于高端的社会名流的地位、作家艺术家的影响力、干部领导的身份优势、演艺明星的人气表现,只要大概写得成字(有些连字也写不成),我当然应该就是书法家。退一步讲,即使如果没有这些地位影响,身份不够;只要会折腾,哗众取宠,冒书法之名,也能折腾出个社会热点吸引几天眼球,成就江湖之名。
不改变“写字”即是“书法”的旧观念,倘若还要与其他音舞剧绘塑影视等艺术相比,那么书法永远会是“江湖帮”风气产生孕育的唾手可得的最方便温床。而为什么江湖会坚定地看上“书法”?我想一则可以显示自己有文化;二则书法的确门槛太低,谁都可以来插一脚。换了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有哪些江湖混混和不经过专门训练而敢去插一脚的?
美术和绘画的基础是造型,它靠素描和速写、写生来完成。书法不同,它是从实用非艺术转换成艺术的,这是一条其他艺术门类从未有过的独特的成形道路。它的基础有两个,一是写字(汉字)基础,二是以历代书法经典为中心的审美(美育)基础。前者是文化形态的,是物理的、技能的、“自在”的;后者属于艺术选择,则是给定的、“自为”的。写字基础的认知传统自古即有之,代代沿袭,被视为当然,我们毋须再多作强调以贻画蛇添足又老调重弹之讥;而书法的“美育”基础,则是今天这个时代的一个新提法,不作突出强调则不为人知也不会引起注意,更不会去深思其中的奥妙道理。在高端的书法创作的大师巨匠和名作映照下,最容易被忽视而成书法健康发展障碍的,正是这个书法“美育”。本文之所以取题为“重建书法的艺术(美育)基础”,正是基于此一认知而认定:它必是当代书法发展的新命题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