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浙江省政府官网正式发布《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儿童与家庭、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护、社会环境7个领域提出68条具体目标措施,其中明确,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

 

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儿童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务院妇儿工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以人的现代化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全面提升儿童整体素质,培养造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十四五”时期,儿童事业发展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同步推进,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在全生命周期中儿童健康地位进一步提升,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进一步优化儿童发展环境,推进儿童在家庭建设、社会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福利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优先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儿童高水平保障、高品质生活进程,全面提升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25年,全省儿童综合发展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儿童事业发展成为“重要窗口”建设的重要内容。

针对美育教育,《规划》提出,将健全完善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机制,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指导学生形成1~2项艺术爱好和特长。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

劳动教育方面,根据《规划》,浙江将建设中小学劳动实践教室,建立一批校外劳动实践基地。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和劳动周,探索建立中小学劳动清单,将劳动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把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和成效纳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0月15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将改进美育素养评价,切实落实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