囗 李文采

一、学书思想

从学书来说,书学是形学,是把握形的技艺,并不是学问。技艺是肢体能力,学问是思维能力,所以张旭的书法教学是“惟言倍加工学临写书法当自悟”(事见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 

当今论者虽然坚信“书之功夫更在书外”,否则以为没有来自书外的“书法内涵”,但是,所有书法展览或书法作品集都必须有前言,介绍作者书外修养——所谓“书法内涵”,因为观众只能从前言中获知,不能从书法作品中获知。由此可见所谓作者书外修养能寓于书不是书外的具体内容,而是书内外所共有的道理,即抽象说辞。

书内外的共同道理是书法本身所固有,而不是由书外输入。普遍性本来就存在于各个特殊性之中,这是哲学常识!以为“书法内涵”必由书外输入,这就违背了哲学常识。

书内外的共同道理,老师可以传授,学生可以背诵,难度等于零——全部难度都在操作上。

创新大家颜真卿向张旭老师请教书法,不问如何创新,只问“何如得齐古人”(同上)。当今则相反,不问“得齐”,只强调创新。然而事实上对于前贤法帖历来只有进不去,没有出不来,没创新反而不可能。学了王羲之、米芾等第一流法帖没有自己创新面貌,这样的例子自古至今并不存在。所以我提倡“主观愿望在继承,客观效果有创新”的创新观。

既然当今书坛通行的书法内涵说和创新观这两个问题其实并不存在,那末,张旭“惟言倍加工学临写书法当自悟”的学书指导思想就正确无误了!

临帖贵乎似呢还是贵乎不似?我看应以似为贵。只有似才能证明我们已从法帖中学到书法。

似,还有形似与神似的问题。贵在形似呢还是贵在神似?所谓神,其实还是形。所谓神,是对形的观赏效果的语言描述。看起来是形,说起来是神——神与形是同一回事。

所谓神,是形中之形,这是“神”的另一层意思。所谓形中之形,即普遍存在于点画和点画组织中的方圆、尖钝、曲直、长短、大小、粗细、斜正、疏密、俯仰、背向等变化因素。每一组变化因素就是一对矛盾,或说阴阳。有矛盾才有变化,有变化才有视觉亮点,有亮点才有美感,这是书法魅力的奥妙所在!所以项穆说“书不变化,匪足语神也”(《书法雅言·神化》)。“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 孙过庭《书谱》),这是点画之变。“字字异形,行行殊致”( 宋曹《书法约言》),这是结体之变。当然还有协调问题,但首先是变化,否则无所谓协调,而是单调了。

选美的结果能得到大众公认,无须辩论,这就是因为美貌有客观标准。书法有没有像选美一样有个客观标准?我认为有,就是以上所说的变化因素具备了多少——变化因素多即优,少即劣。如果所有变化因素都具备,就是书法的最高准则。以此审视,唐太宗誉王羲之书为“尽善尽美”就并非虚语了!王书变化因素确实最全面,而后无人再能增添变化因素。以变化因素多寡来衡量书法优劣,不必书家,即使常人也能准确评价书法了!

学书学什么?就是学法帖的变化因素,无使丢失。书法是手工劳动,并非机器生产,临本即使能保持范本的变化因素,在变化程度方面必然有误差。眼睛不是照相机,必有观察误差;脑袋不是电脑,必有记忆误差;手不是复印机,必有操作过程中的误差。误差不可能绝对避免,因此自己的新面貌也就不可能绝对避免。初学者误差是不许可范围的误差,学成之后的误差是许可范围之内的误差。正如射击,虽然每次不能击中靶中心,但都在十环之内,这就是许可范围之内的误差;没击中靶就是许可范围之外的误差。

对临误差不可绝对避免,已有自己新面貌,自运就更加有创新了。初学一家已有创新,转学多家就更有创新了,让人看不出以何为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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